若存在
家庭暴力的严重情节,
当事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
离婚诉讼时,则无需受制于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通常而言,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
申请离婚登记的情况。
然而,当家庭暴力这一严重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家庭暴力的事实确实存在,便可依法直接作出离婚判决,而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
值得强调的是,在主张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的诉求时,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且确凿的
证据以证实该事实,例如
报警记录、伤害程度鉴定报告、见证者或知情人的证词以及与之相关的书面证据等。
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助于法院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