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旦提出破产申请之后,其正在进行中的
仲裁裁决的履行便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实践中,每当
破产程序正式启动之时,尚未得到完全履行的仲裁裁决便应当暂时搁置执行。
自此时起,破产的企业将由
破产管理人全权负责财产与负债的全面审核与治理工作。
而针对仲裁裁决中所明确的债权事项,
债权人有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
债权申报材料。
破产管理人将会对这些申报的债权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此中也包括对仲裁裁决所确定的债权进行精致的审查。
若仲裁裁决合法有效并且符合
破产债权的认定标准,则此项债权将被纳入到
破产财产的分配范畴之内。
然而,倘若破产管理人对此份仲裁裁决所确定的债权持有异议态度,那么这很可能触发其他更为深入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