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事故认定书将依照法律
法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然而,倘若二十日仍未能出炉,您可首先咨询负责此项
事故处理事宜的交警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评估其中是否包含需补充调查或鉴定等特殊状况导致时间上的延迟。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应自开展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下发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罪的
逃逸案件,一旦抓捕
交通肇事者及其所
驾驶机动车之后,则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有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环节,则必须在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明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交警部门涉嫌无缘由地拖延或其他
违规行为,您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