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方面
申请离婚,也就是基于
诉讼方式进行的
离婚请求,所需要耗费的时间因案件的不同情况而存在差异性。
如果此类案件被判定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话,那么其从
立案审核通过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之内必须结案;若是选用普通程序来处理的话,则通常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以内完成审理并下达裁判结果。
然而,判断某段婚姻关系是否符合法律上认定的“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情形,才是能否成功结束这段婚姻关系的关键所在。
例如,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以及因为感情问题导致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判断依据的法定情形。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那么首次提起的
离婚诉讼很可能不会得到法庭的支持。
当法庭宣布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倘若没有出现新的情况或者无法接受的理由,原告方在六个月时间内再度提起的离婚上诉请求,将会遭到法院的拒绝受理。
然而,如果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隔半年之后再次发起离婚诉讼,那么判决准许离婚的概率便会有所提高。
总的来说,对于这类诉讼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是不能简单地用一句话概括出规律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