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
离婚问题所做出的审判结果并不是确定性的,其时效性会根据多种因素而有所变动。
假设在婚姻期间一方坚定地表示
拒绝离婚,另一方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将会行使基本的调解程序。
若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通常情况下,初次庭审法院会作出不
准予离婚的决定。
然而,当具有以下几种情节出现时,例如
重婚行为或者在
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
非法同居;实施家庭侵害行为或者进行家庭歧视或遗弃的情况;习惯性参与赌博或吸食毒品且屡教不改;以及因为情感不合导致
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等,这些都有可能成为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在首次庭审中被判定不准予离婚之后,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
起诉讼,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但是,如果超过这六个月的期限再次提起
诉讼,法院将对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完全破裂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然后再作出最终的判决。
整个审理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到一两年不等的时间,具体的时间长短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
证据的充分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