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年龄为五周岁儿童
离婚后的
抚养权所属问题时,相关法院往往会秉持着有助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及
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全面审慎地考量种种因素。
首要的是,他们会仔细审查父母双方在
抚养子女方面所具备的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状况、住宅环境、职业稳定性等等。
在这之中,若某一方展现出优渥的经济基础,并能够为孩子打造更为良好的生活水准和学习氛围,那么无疑会在
抚养权归属争夺中占据一些先机。
其次,法院还会关注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及其对孩子的关爱程度。
在此过程中,与孩子保持密切日常接触,能够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教育的一方将会获得更大的优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孩子的意愿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但是对于年仅五周岁的孩子而言,他们的意见并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总的来说,当父母双方的条件相当时,法院可能会更加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能够为孩子创造更为稳定且有利于其成长发展的环境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