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来说,对于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方具有法定出席权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因此他们应尽最大可能亲自参加庭审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
当事人由于身体或精神方面的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席庭审,那么他们就需要向法庭提交一份书面陈述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因为
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法院需要对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以及其他关键事实进行核实,所以当事人亲自出席庭审将有助于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
但是,如果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尽管委托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但他们却无法代替当事人亲自办理
离婚手续。
总而言之,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该尽可能地亲自出席庭审,如果确实存在困难无法亲自出席,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且事先向法院做出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