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再审
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诉讼必须在判决、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自相关事项或事件为被告方所确切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也同样可提出再审申请:1. 如有新发现的
证据,其可信度和重要性足以推倒原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2. 若发现原来作为判决、裁定基础的重要证据并非真实的;3. 在此情况下,相关的法律文件会被判定无效或者需要做相应的修改;4. 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审判员存在诸如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
违法操作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次的再审申请都应该遵守法定的时效要求,而且并不
保证一定能获得受理。
法院将对您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总之,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的一种特殊补救措施,应当持严谨的态度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