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当一方主动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时,具体的
离婚所需时间将根据个案实际情况予以判定。
如果选择以
诉讼方式进行
离婚纠纷处理的话,通常情况下,第
一审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其审判期限为三个自然月;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其审判期限则通常为六个自然月。
然而,如果第一次法院审理未得出有利于欲离婚一方的判决结果,同时在双方未能就此给出新的争议点或者原因陈述的前提下,原告方面需要等待六个自然月之后才能再次提
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再次启动
诉讼程序后,相关的审判期限仍应按照上文提及的原则进行分配与执行。
然而,决定法院最终是否能够做出有利于离婚一方的裁决的关键因素是判断涉案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确实已经彻底破裂。
如果存在符合法律规定且明显的离婚条件,例如
重婚、
家庭暴力、长期
分居等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迅速作出有利于离婚一方的判决;反之,如果这些条件并不具备,那么可能需要经过多次诉讼程序才能达成离婚的目的。
总的来说,离婚所需时间的长短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只需要短短几个月就能完成,也可能需要长达数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