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下,
离婚过程中女性是否有义务退还订婚礼金这个问题并不遵循统一的答案。
对于是否应该退换聘礼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详尽的评估和分析。
倘若男女双方已经完成了
结婚登记手续,却并未正式开始共同生活的状况下,或者是在
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给其个人带来了经济上的困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们选择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聘礼,并且这样的诉求会得到人
民法院的支持。
然而,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均不成立,女方拒绝退还聘礼也并不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
另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到聘礼的支付是否出于自愿,以及是否存在以婚姻为借口索要财物的行为等等因素。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出现了关于聘礼退还的争议,我们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
证据和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