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第二次
申请离婚也需遵循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所谓离婚冷静期,即是法律所设定的一项期限,其宗旨在于遏制因一时冲动而产生的离婚行为,从而保障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无论是通过协商方式
办理离婚手续还是选择诉诸法庭进行
诉讼解除婚姻关系,都必须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一程序。
具体而言,自
婚姻登记部门接到
当事人关于
离婚登记的申请之日起算,在随后的30日内,若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均可向该部门
递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若原定规定的
期限届满,且在接下来的30日内,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亲自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发放在
离婚证书,那么离婚登记申请将被视为已自动撤销。
然而,对于通过诉讼方式寻求离婚授权的案件,由于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因此并不受离婚冷静期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