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若您在合同期满后选择不再续约,通常并不需要向雇主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然而,以下两种特殊情形值得我们关注:首先,如雇主已经保持甚至提升了原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并要求您重新签署,但您却予以拒绝的行为;其次,若您与雇主所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不续约需承担赔付义务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约定条件
续签新的劳动合同,雇主则需向您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需要指出的是,在排除以上特殊情况外,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期满时终止,雇主有义务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根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足六个月的部分,将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