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讲,当个人
被拘留在押期间,他们的亲属们无法与之相见,然而辩护律师却可凭借三种证明材料(即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以及委托人授权或司法援助公函)与其涉及
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展开会面沟通。
若涉及到
行政拘留方面的事宜,那么经由公安机关的许可后,
当事人的
家属则有权利按照特定的时间安排进行探视会面。
然而必须要提到的是,无论在何种
拘留案子中,包括行政拘留或是
刑事拘留,实际的会面规定与流程往往可能受到地域性差异以及案件性质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出现异化现象。
因此,倘若您遭遇上述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执法机构咨询,以获取详尽且准确的最新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