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看,婚后涉及到
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严格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明确的界定:首先是
夫妻共同债务,这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通过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或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等方式达成的共同意愿而引发的
债务;或是仅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此类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此基础上,对于夫妻一方在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身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实际需求承担的债务,即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但如果
债权人能够提供有效
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上被用作于夫妻共同生活、培训发展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的投资活动等方面时,这部分债务将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并须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清偿。
其次是夫妻共同享有的债权权益,同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相应的利益分配。
而当涉及到的是个人债权问题时,例如
结婚之前的
个人财产婚后所产生的经济收益,一般情况下均视为个人所有,不负有分享给他人的义务。
因此总而言之,婚后债权
债务问题的处理,需要充分考虑债务的本质属性、具体用途、产生时间等多重因素,以合理地划定负责偿还债务以及共享收益的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