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
离异之后,倘若另一方对探望子女事宜加以阻挠或拒绝,从而促使原告不得不提出
诉讼请求进行维权时,所涉及到的
开庭时间往往无法精确地予以预测或者具体设定。
一般而言,从正式提交
诉讼申请至最终
开庭审理,整个过程大致需要耗费1至3个月不等的时间,然而,实际所需时间还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当前受理案件的数量、法律文书的送达状况等等。
当法院接收到原告
递交的
起诉书之后,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
立案,随后便会向被告发送
传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若送达工作进展顺利,那么该案便有可能按照法院预先制定的排期表有序地推进至开庭阶段。
然而,若被告下落不明,则送达所需时间势必会相应延长,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开庭日期的确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之后,积极主动地与法院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案件的最新动态。
同时,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并整理相关
证据材料,例如
离婚协议中有关于
探视权条款的详细规定等等,以确保您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