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及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问题的
离婚诉讼中,承办法官将从诸多角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视,绝非仅根据男方出轨行为便轻易做出判断。
法官往往是以维护
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对各项因素进
行权衡,例如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年纪、所处的家庭及社会环境、双亲的抚育能力以及各自所具备的物质条件等。
在未成年子女尚处于低龄阶段的情况下,法院倾向于尊重母亲作为
监护人的自然职能。
反之,假如未成年子女已经具有较强的自我认知能力,那么他们的个人意见亦将会被司法考量。
然而,尽管男方
婚内出轨确实构成了婚姻关系中的严重过错,但这并不足够成为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决定性因素。
至于夫妻间的
财产分割事宜,男方的出轨行为有可能导致他在该环节中的份额受到相应的缩减。
总而言之,在处理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权争议时,法院始终致力于制定符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健康成长宗旨的判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