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可以在恢复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过程中引入兼职员工,这需要根据具体状况进行分析。
通常而言,主要的关注点是兼职员工所提交的
证据或者
证言的关联程度、
合法性以及真实性。
倘若兼职员工能够提供与该争议案件有紧密联系并且具有
法律效力的证据,例如,可以证实您曾经在原来公司中的工作状况、维持了多长时间的
劳动关系等等,那么这些证据很有可能得到
仲裁委员会的认可。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兼职员工的特殊身份可能会对他们提供的证据的可信度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仲裁委员会将全面评估整案的证据以及具体实际情况以做出最终判断。
总的来说,并不是完全不能考虑引入兼职员工作为
证人,但是必须对他们所能提供的证据的效力做出充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