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处
试用期期间遭到辞退时,有关薪资事宜请注意遵守所在用人单位的
工资支付规程。
一般来说,应在解雇事件发生之时即依照事先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进行薪资结算。
依据我国现行有关
劳动法律
法规,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任意
拖欠劳动者之薪水报酬。
倘若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薪金支付日期,则应遵循该项约定予以履行;否则,则须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进行处理。
通常状况下,当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有义务一次性全额付清劳动者的全部薪水。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严格按期支付,劳动者有权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