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未签劳动合同追索
赔偿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具体来说,您需要提供有效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事实性的劳动
雇佣关系,例如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
在作出索赔决定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开始之后的一个月期满而不足一整年内与
劳动者没有签署书面的
劳动合同时,应对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这个计算的时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起,直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为止。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年后仍然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
仲裁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请务必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有力的证据材料。
我们建议您尽快咨询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