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从现场勘验调查那天起计算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员之后的第十天则必须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若有必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的话,则需在检测结果、鉴定意见正式确认的当天起算,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事故等级评定书的制作。
然而如果遇到了某些特殊情形,在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后,给出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可能需要适度延期,但是这类延期往往也不得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请各位务必明确,以上所述的具体时限均还是应以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