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被拘留人士在
拘留期间的探望规定以及程序分配,其类型多样,因此,根据拘留
类别各有差异。
对于需要执行
行政拘留的受拘者而言,亲属与朋友进行探访通常需要预先提交申请至拘留所,并须在特定时间段携带可用的
身份证件方可进入。
然而,对于涉及
刑事拘留的受拘者,
家属的探访活动往往受到限制,仅允许辩护律师在持有律师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的情况下,才有资格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此外,在进行探访申请时,请务必严格遵守拘留所的相应规定,尤其是
违禁物品的携带与
违法信息的传播等方面的禁止性行为。
否则,可能影响到你的
探视权利甚至导致探视被终止。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直接咨询有关拘留所,以便得到最精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