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
犯罪行为者在遭受
刑事拘留之后,相关调查结果产生的具体时间段并不具有绝对固定性。
通常来讲,当公安机构依法对已经
被拘留的人员进行侦查时,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将其
逮捕,那么应该在
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重要嫌疑人的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等情况,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四日。
相较之下,对于那些涉及上述情况的严重嫌疑犯,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的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还可以再延长至三十日。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
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
然而,这并不代表此案件就此终结,因为在后续阶段仍然存在着进一步的侦查和
诉讼程序。
总的来说,具体的时间安排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
证据收集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