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之规定,此期通常设定为两年时间。
计算期限时,以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作为起点进行核算。
例如,若法律文书规定须被告于十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期限内负担其应尽义务,则自第十一日开始,便可开始计算这两年的期限。
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需分期履行,则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亦可作为计算起点;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间作出具体规定,则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年的期限属于固定不变的时间段,并不适用于中止或中断的相关规定。
然而,倘若您在这两年的期限之内曾经向对方提出过权利主张,或者对方曾表达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愿,那么将会引发时效中断的效应,从而使得两年的期限得以重新计算。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和实现,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后,尽早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