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未能按期偿还的事件,通常并不被视为诈骗活动。
法律层面上的诈骗主要是指,
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的主观意愿,采取了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了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的一种
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如果您的恋爱对象在借款过程中并无欺瞒的想法,及实施相应的欺骗行为,仅仅是因为到期还款问题而未能兑现承诺,那么这样的情形更接近于
经济纠纷领域内的借款
纠纷范畴。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寻求各种非诉途径来追索
欠款,比如说双方进行友好沟通,或者寻求第三方机构(如
消费者协会)的调停处理。
然而,假如您能够证明借款的初始阶段你的恋人已经预谋欺骗、在情感关系的遮掩下故意不打算进行还款,并且其行为涉及到提供
虚假信息或掩盖真实情况,比如
伪造借款理由等等,这就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诈骗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请求他们介入调查。
但是,要想对这类案件做出准确的判断,必须要有充足的
证据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