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对于
二审判决持有异议,考虑
申请再审时,请务必重视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提起再审程序,但如涉及到特定之例外情形,则应从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时间范围之内提出相应申请;其次,再审申请应向上诉机构作出已生效裁判的上级法院提交;再次,为了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个人或团体应提前准备好详细且完备的
再审申请书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其中,再审申请书应明确列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的名称以及案件编号、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其具体事实依据、理由陈述等等;最后,值得强调的是,尽管申请再审并不影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是,若法院认为有必要,有权依法裁定暂停执行。
至于再审申请能否得到受理以及最终的审理结果,将完全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全面审查与严谨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