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
交强险”)在各类车祸情况下的理赔金额范围和处理原则,是有着严格规定与明确规则的。
在相对应的责任归属关系中,作为驾驶者所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具有以下几个核心款项:伤亡/
残疾赔偿限额高达18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设定为1.8万元人民币,而有关于
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则设定为最低标准为0.2万元人民币。
然而当我们认识到
无责方的相关车险时,其相应的保障额度——伤亡/残疾赔偿限额仅为1.8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调整至1800元人民币,虽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依然保持在100元人民币,但已经不难发现其保障程度大幅降低了。
值得注意且需要强调的是,交强险的理赔原则遵循着“
无过错责任”的精神主旨,这就意味着不论出险事故的
责任方如何认定,只要其投保了交强险并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都会在对应的责任限额之内承担职责和义务,进行合理有效的赔偿处理。
显然地,就实际情况来看,仅仅依靠交强险并不能充分填补车祸所带来的全部
经济损失,因此当赔偿限额超过交强险范围的部分将会根据事故责任的具体分布,按照事故当事各方的车辆商业保险或者个人资金的实际状况来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