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所需要的处理时间往往会根据各种不同的因素有所变化。
通常情况下,当采用简化程序进行处理时,
诉讼审理期将被划分为三个月的期限;然而当采用常规程序进行处理时,诉讼审理期便会被划分为六个月的期限。
但是请注意,这里提及的只是针对
一审阶段的基础期限,并不包含其中可能出现的如
公告送达、鉴定等相关环节所需消耗的额外时间。
如果
一审判决结果判定不准予
离婚,并且在此期间并未出现任何新的情况或理由,那么原告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再次提
起诉讼的话,法院将会对此类请求予以拒绝受理。
然而,对于被告方提出的
诉讼请求,则不会受到此类限制。
此外,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的状况以及双方
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等因素也会对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产生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从提起诉讼至最终获得离婚判决的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短短数月的时间,亦有可能长达一年乃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