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被告者,倘若在接到人
民法院的出庭
传票后,没有合理理由却仍然拒绝出席法庭参与
诉讼活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法作出缺席审判的裁决。
如此结果可能会使您失去在场内答辩与质证的宝贵机会,从而难以完全保障您个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关于
借贷纠纷的案件,若您未能出席审判,法院将依赖于原告所提出并提供的相关
证据以及其陈述来进行审理和做出判决。
如果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充足且具有说服力,那么法院极有可能按照这些证据作出对您不利的裁决,要求您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
而当该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假如您依然未能履行
赔偿义务,那么对方
当事人便有权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的申请,届时您的财产可能会遭到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甚至有可能面临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从而严重损害到您的个人信誉度。
因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积极地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去,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