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欠条所涉及的
法律诉讼已经超出了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限,并不意味着债权关系就此消弭无踪,然而这势必对
胜诉的可能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首先应当厘清是否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抑或中止的特殊事由。
具体地说,如您曾经积极地向对方提出过债权主张,或者对方曾经作出过明确的还款承诺等事宜,以上行为均有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应,促使时效重计。
即便的确已经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依然有权尝试着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以期能够获得对方的自愿履行还款义务的允诺。
另外,还可考虑采用向对方发放
催款通知函的形式,以期使对方重新对
债务进行确认,进而实现再度启动诉讼时效的效果。
然而必须明确,一旦进入正式
诉讼阶段,如果对方以
逾期已过诉讼时效为理由展开有效抗辩,并且该抗辩得以成立的话,那么当事人很可能将面临
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