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明确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实际聘用员工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署
书面形式的
劳动合同;若是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执行,且实际用工时间已经超出了一个月但在一年内的,那么该用人单位就应当每月向其员工支付双倍的
劳动报酬。
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倘若用人单位在超过一年后仍未与员工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将被视作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此,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寻求劳动
仲裁等其他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他们应该尽早地弥补先前缺乏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所导致的过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行事,其实施规范化的用工措施。
在此过程中,保存薪酬发放凭证、员工证件以及出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实际用工关系的
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以备未来可能出现的种种
劳动纠纷。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依法并遵循
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规范和管理他们的
劳动关系,从而有效防止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