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条件内,微信的聊天内容可以被纳入为
立案的
证据。
但是,具体到立案成功与否,这直接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
在证据的审查标准中,微信的聊天信息被认定为电子数据类型。
如果这些数据具备了真实性、
合法性以及相关性特征,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案件的事实予以确认的话,那么它们就具备了成为立案依据的潜力。
不过,仅仅依赖微信的聊天记录并不能
保证立案的顺利进行。
比如说,对于一些
合同争议类别的案件来说,
当事人提供的只是关于合同规定的聊天信息,但缺乏实际履行过程等关键性的证据,这将会使立案变得更为困难。
另外,我们还需要关注案件的性质、
法律关系的明晰度等因素。
如果聊天记录能够清晰且明确地展示出法律关系和争议的事实情况,并且满足立案所需的其他前提条件,例如明确的被告、具体的
诉讼请求等等,那么立案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最后是否真的能实现立案,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做出综合性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