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形之下,若有股东尚未履行其应尽的
出资义务,那么在特定的情况下,该公司的
债权人有权请求那些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其未出资的额度范围之内,为公司所负之
债务承担起补充性的
赔偿责任,而非让全体股东均须承担此项责任。
这主要是基于
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出资义务的明确规定、公司当前的负债状况以及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的具体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决定的。
倘若公司目前已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甚至
资不抵债,而部分股东仍未履行其应尽的出资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这些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便面临着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潜在风险。
然而,若公司的运营状况尚属良好,具备正常偿付
债务的能力,那么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在短期内或许并不会触发责任承担的问题。
总而言之,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在特定的情境下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所有股东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此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