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
离婚诉讼程序中,人
民法院往往都会通知被告人。
当任何一方提出离婚
诉讼请求时,只要经由法院接受并
立案处理之后,便会依照相关规定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等重要的法律文书,以此来保障被告的合法
诉讼权益。
这些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以及
公告送达等等,其中以直接送达最为常见也更为便捷,即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直接将相关的文书交与被告人本人。
然而,若遇到直接送达不可行的情形,则有可能需要采用其它的合法送达手段。
综上所述,对于那些面临离婚
起诉的一方
当事人来说,他们理应能够根据相应的法定程序得到通知,从而为自己争取到答辩和举证的机会,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