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
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的负担问题,普遍情况下都是由实施了
侵权行为的一方
当事人负责承担。
当侵权行为被判定构成以后,并且给遭受损失的受害方带来了尤为严重的精神上的伤害时,
侵权方的当事人自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受害方承担起必要的补偿和
赔偿责任。
例如,当涉及到人身受到损害的
赔偿案件之时,那些因为故意或者出现重大过失而侵犯个人拥有特殊身份象征物品权利的被告人,由于其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
精神损害,因此他们理应对为此付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代价。
然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的认定,以及最终的赔偿数额,这将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预期目的、实施的途径、发生的场所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侵权人为获取利益所采取的策略、侵权行为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侵权人承担责任所需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受理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