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应律例
法规要求,自雇主聘用员工担任其职务之日开始计算,在过去一个周期内未满一整年度却仍未与该员工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的雇主,应该按照每月固定数额向该员工发放
双倍工资。
如有聘用员工却未能得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我们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尝试
补签劳动合同。
若经过充分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该名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雇主方需要妥善保存所有能够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实际
劳动关系的
证据,例如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
而作为员工一方,同样需要关注并收集与自己工作职责相关的各类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雇主亦需尽快对此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加以修正完善,以此来规避因类似问题可能导致的更高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