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员工出于自身意愿而选择解除与其雇主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并不涉及到向雇主承担任何形式的
赔偿责任。
然而,以下两种特殊情形却需要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第一种情形是
劳动者在违反了与雇主之间的服务期限约定之后提出的
解除合同行为;第二种情形则是劳动者在违反了与雇主之间的竞业禁止约定之后提出的解除合同行为。
其中,服务期限约定是指雇主为了提升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水平,从而为他们投入大量专项培训资金,并约定一定的服务期限。
如果在此期间,劳动者擅自提前解约,便需依照相关规定向雇主缴纳相应的
违约金。
至于竞业禁止约定,则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劳动者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在与本企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具有竞争性的其他企业中任职,或者自行创业从事相同类型的生产或经营活动。
若是劳动者违反此项约定,同样需要依据双方协议向雇主缴纳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