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历程中,法院通常无法直接取得被告人的有效联络途径,这类现象极为常见。
如果通过普通路径仍无法与被告人取得联系,建议首先尝试从被告人的
家属、好友、同僚等可能掌握其动态的人员那里探索联络途径。
倘若此类努力仍旧未能获益,可以向调解机构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等待调解机构做出适当的
处理决定。
例如在某些情形下,调解机构可能会实施
公告送达手段,当期限界满之后,即便被告人尚未确实接收到任何通知,调解程序亦有可能继续展开。
然而,如欲施行此法,则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所设定的条件及程序。
简而言之,对于特定问题的
处理方式将取决于调解事务的特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
在此前提下,您应尽力配合调解机构,提供尽可能全面且准确的被告人相关信息,以期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