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不
起诉的分类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定不起诉(即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之后,如行为的
社会危害性极其微小且不会对
公共安全造成任何威胁)、
酌定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等多种情形。
当
涉嫌犯罪之人的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依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并不需要对其处以
刑罚或者可以予以免除刑罚时,就属于酌定不起诉的范畴;而当存在
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嫌疑犯是否真正实施了非法侵害行为时,则会采取存疑不起诉的方式进行处理。
通常而言,不起诉的具体操作流程大致如下:首先,案件会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最终完成侦查工作,然后将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
在这个阶段,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会对所有与案件有关的原始
证据进行全面仔细地审查,如果他们认为某些案件符合不
起诉的条件,那么这个案件将会提交给检察院内部的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最终由检察院院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做出最终的决定。
在此期间,检察院可能会向
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甚至他们的
辩护律师以及值班
律师征求意见并听取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