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这一术语的定义并不仅仅局限于欠债者的消费数额标准。
拒执罪,即为拒绝履行判决和裁决罪的简称。
在评估该项
犯罪是否成立之时,必须全面考虑到被告人所涉及的诸如隐匿、转移、故意破坏、无偿或以极度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转让财产等种种行径,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判决、裁定未能得到有效地执行。
若被告人在此类状况下展现出具有执行能力却拒绝对其执行的态度,且
情节严重,那么他便有可能构成拒执罪。
在此种情况中,例如,通过
虚假的商业交易、虚构的
债务关系等手段恶意逃避执行,或者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进行高消费等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构成犯罪的要素。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等多个层面的因素,由司法机构进行综合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