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所规定,针对
拖欠款项不予归还的
被执行人,司法机关通常在特定的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多不超过每年两次。
然而,这个原则并不是绝对适用的,具体的处置方式将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行为态度及其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形。
当被执行人故意躲避
债务或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所确立的义务时,或者当他们实施了妨害执法活动的行为时,司法机关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对其实施
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拘留仅仅是一种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同时,倘若被执行人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执行工作,尽全力偿还债务,便有可能得以规避拘留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