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公司因调整岗位而解除与
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时如何进行经济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假如公司的调岗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或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那么这就构成了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则要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可以视为已经工作了一年;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只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如果公司的调岗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劳动者拒绝接受新的岗位安排且没有合理的理由,那么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
劳动关系,可能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但是,公司必须要有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调岗行为的
合法性以及劳动者拒绝新岗位安排的不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