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拍
卖房产的事务过程中,历史上所积累的物业管理费
债务属于并应当由前任拥有者负责最后的偿付。
然而,实际情况显示,在某些事例中物业管理公司会尝试向前后两代业主进行追索。
因此,新业主在决定参与竞拍之前,务必对标的房产的欠费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在签署与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件时,必须明确物业管理费的责任归属问题。
倘若新业主不幸被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承担前任业主的欠费,那么新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这笔款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并提供包括拍卖文件在内的所有能够证明自己不应该承担此项费用的
证据。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仍然坚持要求新业主支付这笔费用,新业主可以选择通过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直接启动
司法程序等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在
纠纷解决的过程中能占据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