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逮捕的批准与裁定程序主要涵盖如下几个环节:当公安部门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要求对特定
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时,应当撰写详细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同时附上相关的案宗档案以及相关
证据,以此形成整体并一并
递交至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及核准。
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全面审查之后,应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而针对检察院自行调查的案件,若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则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
在审判阶段,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对被告进行逮捕,也有权直接做出决定。
在批准或决定逮捕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的
犯罪性质、情节,以及他们对罪行的承认程度和对惩罚的接受程度等因素,都应该被视为判断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可能性的重要考量因素。
总的来说,尽管逮捕是最为严厉的
法律强制措施之一,但仍要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