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单独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时,所需要提供的
主要证据通常包含有以下几种类型:首先,能够明确证实婚姻关系确实已经无法挽回,例如对方是否存在诸如
重婚、与他/她人以夫妻名义共
同居住、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对
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有无长期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以及这些问题是否经过多次教育仍未得到改正等等;其次,对于财产状况的证明也至关重要,比如
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等相关文件;最后,如果双方育有子女的话,关于
孩子抚养权状况的
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费用的发票,或者自己更适合
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
在着手准备以上资料的同时,女方还需额外提交
起诉状、个人
身份证件以及
结婚证书等基础材料。
然而,为了确保所有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紧密联系性,并且能够相互补充,从而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您的
起诉诉求,这就要求准备的每项证据都必须具备严密的逻辑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