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订
劳动合同时,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具体为: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对于已经工作八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八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处提到的“工资”系指劳动者在离职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若用人单位拒绝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
若协商未果,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
行政部门的投诉渠道或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所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等关键信息的
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书、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