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仅有一方要求
离婚并试图争取
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情况而言,首要步骤便是准备充足且严谨的
起诉状以及相关
证据资料,然后依法向拥有
管辖权限的特定司法机构提出
离婚诉讼。
所收集的证据应能充分证明
当事人本人具备更为优越的
抚养条件和能力,以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得到更好的照顾与关爱。
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通常会先行组织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则将进入正式的审判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会按照“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考虑。
这其中涵盖了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实际年龄以及个人意愿等多重因素,以此作为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亲自担任
监护人和抚养者;至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给予适当的考虑。
倘若判决结果公布后,任何一方对此持有异议,均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最终成功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凭借
判决书向另一方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