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采取进一步行动,不妨向对方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作为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警示和督促方式,在
借款纠纷案件中能够有效地起到中断
诉讼时效的作用,从而防止由于诉讼时效到期而使您丧失
胜诉的权利。
此外,律师函还可以向对方确切阐述其恶意违约的事实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将会给对方带来心理上的压力,促使他们选择尽快归还欠款或者与您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然而,发送律师函之前,务必确保您与对方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明确且支持
诉讼的
证据十分充足,例如详细的
借款合同、明确的借据以及清晰的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假如对方在收到律师函之后依然拒绝偿还欠款,那么您可以考虑采用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争端,有了以上提前准备好的证据,也有助于您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