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损害致残程度评定的时间段,因其发生原因及伤势状况有所不同。
大体上讲,由
交通事故引发的身伤害,须在治疗过程终结之后,通常是患者痊愈并出入院之际约为三个月以后,方可进行此类
评残工作。
至于因工受伤所导致的残疾程度评定,则需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待伤者病情稳定之后再行进行,其大致时间可能会在受伤后六个月左右。
然而,若伤势较为严重且复原速度较为缓慢的话,那么可能所需评定时间段会超过上述时限。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何种情况,实际的评定期限应以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
法规的要求为准。
倘若过早或者过迟地进行残疾程度评定,均有可能对评定结果的精确度及其
法律效力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着手进行残疾程度评定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
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