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活动中,倘若被告人未能出席法庭,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程序公正。
首先,法院会依职权以合法方式
传唤被告人,如若经过多次传唤后仍然拒绝到庭,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然而,一般来说,
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到
当事人的身份关系问题,因此法院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会保持审慎态度,慎重地做出
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法庭,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或身处海外等
不可抗力因素,他们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以表达自己的观点。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出席法庭,则视为自动撤回
起诉。
与此同时,被告人未能出席法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过程,但是这可能会对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因为他们无法在现场进行辩护和提供
证据。
总的来说,在离婚诉讼活动中,双方都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