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
诉讼时效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法律
法规,即自权力主体知晓或应当得知自身之权利遭受损害以及
责任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若所受伤害较为严重且当时未能被及时察觉,但经过后期详细的医学检查和确认,能够得出明确
证据表明该伤情确系
由他人的侵害行为引发的,那么诉讼时效将从伤情得到确认的那一天起重新计算。
另一方面,如遇有特殊情形,经原告的书面申请,法院可视情况准许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此外,当诉讼时效
期限届满之际,
责任方有权提出其未曾
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
然而,若责任方自愿承担相应义务,则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限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范围内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